全院同学:
为加强我校大学生创业训练(实践)计划项目管理,规范项目执行程序,近期拟开展2021年下半年大学生创业训练(实践)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对象
(一)结题验收对象
除2021年上半年立项项目以外执行期已满的项目(附件1)
(二)中期检查对象
2021年上半年立项的所有在研项目(附件2)
二、提交材料要求
(一)结题验收材料
1.项目结题表(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电子版需填写指导老师意见,纸质版需有指导老师意见及学院盖章;
2.成果统计表(附件4):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由学院汇总后提交,纸质版需有学院盖章;
3.成果支撑材料:电子扫描件及纸质复印件1份,指正式发表的论文(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正式发表的论文)或者论文录用通知(包括接收函和论文)、专利和各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成果证明等材料。
4.经费使用情况:电子扫描件及纸质档1份(须加盖财务专用章)。
(二)中期检查材料
1.中期验收报告(附件5):电子版及纸质版1份,电子版需填写指导老师意见,纸质版需有指导老师意见及学院盖章。
2.成果材料:电子扫描件及纸质复印件1份,指正式发表的论文(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正式发表的论文)或者论文录用通知(包括接收函和论文)、专利和各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成果证明等材料。
3.经费使用情况:电子扫描件及纸质档1份(须加盖财务专用章)。
三、材料提交方式
负责人将电子文档以文件夹形式报送至我院科创部,项目文件夹命名为“结题/中期检查-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提交至smkxxykcb@163.com。
四、时间安排
10月30日21:00前:各项目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材料至生命科学学院科创部邮smkxxykcb@163.com
11月01日16:30-18:00:各团队按要求提交纸质汇总材料至12教117科创办公室
11月12日前:招生就业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并公示。
五、其他事宜
(一)对此次不能结题的项目(含2021年上半年立项的项目),如有相关更变事宜,请项目负责人提交变更申请表(附件6),经指导老师签字、学院盖章后交招生就业处备案,学院应联系项目指导教师督促、指导学生尽快完成项目结题。
(二)项目结题后2个月内,项目组须完成所有财务报销,剩余经费由学校收回。2021年上半年立项的项目通过中期检查后将划拨剩余经费。
(三)中期检查不合格项目、结题验收未通过、立项超过三年仍未结题的项目将予以终止,有终止项目的指导教师将暂停2年的创业训练(实践)项目指导资格,项目终止2次以上的指导教师取消创业训练(实践)项目指导资格。
六、联系方式
(一)纸质材料提交:
雅安校区 李莉亚 0835-2882922
(二)问题咨询:
联系人:李莉亚 0835-2882922
答疑人:李嘉欣 1665795235(QQ)
(三)电子版材料提交:smkxxykcb@163.com
共青团四川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委员会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