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小班:
根据学校通知,现将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一、放假安排
4月4日(星期一)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注意事项
(一)清明节放假期间,确有特殊情况需离校的学生,需严格执行离校备案制度,在学院网站下载填写《学生假期离校集体备案表》,交班主任登记备案。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必须履行请销假制度,擅自离校者,按违反校规校纪处理。4月4日晚上,各小班班长务必将本班请假离校同学返校情况上报班主任。无故逾期未归者,一经查出,将按校规校纪严肃处理。
(二)学生原则上不外出组织开展集体活动,如要开展活动,必须填写《四川农业大学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备案表》、《四川农业大学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注意事项告知书》,经小班班主任同意签字,并提前报学院团委备案,方可开展。必须履行审批手续,落实安全责任。提倡开展健康、文明、高尚、有益的文化活动,禁止参加“黄、赌、毒”和封建迷信活动。
(三)切实提高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注意假期出行人身财产安全,不要乘坐无证无照无安全保障的车辆和船只,如违规发生意外事故,后果自行负责。不得下河(湖、江)游泳或划船,严禁到未开放的景区旅游。不到校外营业性的歌舞厅等娱乐性场所;不参加有毒有害、易燃易爆、高空作业等有损身心健康及高危险的活动。
(四)全院学生务必遵纪守法,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不做有损学校及大学生声誉的事。
(五)任何学生和学生组织未经学校许可不能以四川农业大学的名义开展活动。
生命科学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