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同学:
为深入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关于群团工作部署和全团“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四维工作格局。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贡献。按照《四川农业大学学生管理工作规定》有关要求,结合当前实际,现将开展 2016 - 2017 年度团内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1. 参评时间:2016 年 5 月- 2017 年 4 月
2. 参评对象:学院团委、基层团支部(毕业班可不参评)、学生团员及青年教职工团员(含 28 周岁以下的党员)。
二、奖项设置
1. 分别评出优秀分团委、优秀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若干。
2. 各奖项分别颁发奖牌、奖状或荣誉证书。奖金按《学工规定》执行。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团支部
参评条件为:认真贯彻执行《团支部工作条例》,组织健全,班子团结,分工明确,核心作用发挥好;团干部政治素质好,积极上进,作风正派,工作负责,能够密切联系群众,表率作用发挥好;团支部成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推优入党工作扎实,质量好;组织生活、团日活动质量高,认真开展团员民主评议活动并有详细完整记录;按时做好团费收缴等工作;能结合时事及同学关注的热点开展活动,实事多、实效好,有特色;团支部成员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任何违规违纪现象;团风好、学风浓,支部成员总平成绩 75 分以上,补考、重修率低于同年级同专业平均水平。补考、重修率低于同年级同专业平均水平。
(二)优秀共青团员
每个支部可推荐不超过 1 名。参评条件为:认真学习党、团有关知识,思想上积极进步,信念坚定;模范履行团员义务,以身作则,带头作用好;积极参加团内活动,团员意识强,团内民主评议优秀;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学习成绩排名小班前 8 名。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
参评条件为:立场正确,信仰坚定,思想素质好;工作认真负责,作风优良,率先垂范,敢于担当;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实绩突出;任职一届以上(新生班级团干部自进校起连续任职六个月以上);学习成绩排名小班前 1/3 。
四、评选指标及注意事项
1.青年教职工团员不占学生团员的评选比例,不参加评选优秀共青团员,但可参加评选优秀共青团干部,按照参评团干数的 10% 评选(不足一人按 1 人推荐)。
2.学生团干部包括:团支部书记、副书记、宣传委员、组织委员;校团委、校区团委、学院团委直属部门委员及以上团干部。青年教职工团干部包括:专、兼职团干部。
3.各团支部名额分配见《 2016 - 2017 年度团内表彰名额分配表》(附件 1)。
五、评选时间安排
1.各团支部将优秀团员、优秀团干推荐表(附件 2、附件 3)电子档、纸质档于 4 月 12 日上午 9 点 - 12 点,下午 3 点 - 6 点交至 12 教 107a 办公室团委组织部值班同学处。
2.申请优秀团支部需将优秀团支部推荐表(附件 4)电子档、纸质档及优秀团支部申请材料(自制)纸质档于 4 月 12 日上午 9 点 - 12 点,下午 3 点 - 6点交至 12 教 107a 办公室团委组织部值班同学处。
3.材料审核后,4 月 14 日公布进入答辩环节的团支部名单,4 月 17 日进行优秀团支部申请答辩,4 月 18 日公布优秀团支部评选结果。4 月 19 日在院网公示 2016 - 2017 年度团内评优拟推名单。
附件1:《2016-2017年度团内表彰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16 - 2017年度优秀共青团员推荐表》
附件3:《2016 - 2017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表》
附件4:《2016 - 2017年度优秀团支部推荐表》
生命科学学院团委
2017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