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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度(上)团费收缴、团内信息统计、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发展团员指标分配的通知

作者: 审稿:lbq 点击:次 发布时间:2017-10-10 14:08

全院同学:

现将2017-2018学年度(上)团费收缴、团内信息统计、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费收缴

根据团中央《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 号,第五条:学生团员、下岗失业的团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团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团员,每月交纳团费0.2元)要求,团费收缴标准如下:2014级同学按学年缴纳,2.4元/(人·年),2015级—2017级按学期缴纳,1.2元/(人·学期)。

各小班以班级为单位收齐团费后,于10月11日8:50-13:50或16:30-21:30交至12教107A团委组织部值班同学处。(联系人:蔡同学17781608537)

二、团内信息统计

各支部认真填写《四川农业大学2017-2018学年度(上)团内信息统计表》(附件1),将附件纸质档与团费一并交至值班同学处。

三、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

   1.相关常识

  团组织关系材料包括入团志愿书和团员证。团员高中毕业时,高中学校团委应在团员证上签转出章,写明团费缴止日期,并将入团志愿书等材料装入团员档案袋密封签章或将团员证和入团志愿书一起封装。

  2.交接程序

17级各支部负责人收齐团员证和入团志愿书,并填写《团组织转接情况统计表》(附件2)与团费一并交至团委组织部值班同学处。

  3.新生团组织关系交接中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办法

  (1)有团籍档案而团员证缺失者,在转入关系后由各院团委组织在团籍转入时统一补办团员证。

  (2)若有团员证而无团籍档案,让该生到毕业学校尽量找回团籍档案或回到毕业学校补填团籍档案,再统一安排时间进行团组织关系转接。若档案遗失并无法补办者,政治身份视作青年,由各院团委安排重新入团。

(3)无团员证无团籍档案而只持团组织关系转出证明者,若经调查确系团员者,要让该生回到毕业学校尽量找回团籍档案或让该生回毕业学校补填团籍档案,在补交团籍档案后由校团委给予补办团员证并转入组织关系。

四.发展团员指标分配

根据团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青发〔2016〕6号)文件要求,我院严格按照上级团组织确定的名额控制发展团员数量,严格执行发展团员编号制度,入团申请书与团籍需统一发放,遗失不补。结合学校实际,我院2017年新发展团员指标为2名,指标仅在2017年度有效。

   相关附件

  共青团四川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委员会

                              2017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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