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党委和上级组织同意,校团委、校学生会将于2017年12月召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四川农业大学第十六届代表大会暨四川农业大学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就生命科学学院关于四川农业大学第十六次团员代表大会暨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举代表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
2.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立场坚定,明辨是非,坚定原则,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
3.能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基础,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各种规章制度。
4.勤奋学习,刻苦求知,努力学习,学习和工作成绩优良,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好的优秀青年,同广大青年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受到青年学生的拥护、信任。
5.有较强的议事能力,积极并如实反应青年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6.团代表应是能模范遵守和贯彻团章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
二、选举原则及选举办法
1.选举原则: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组织选举规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及《四川农业大学学生会章程》的要求,代表的选举应充分发挥民主,尊重选举人的意志。
2.代表选举单位:全院各小班
3.代表结构:代表中基层团支部、非团学干部的团员学生、党员代表、学生会干部代表、不同年级代表、女代表、少数民族代表及各类先进学生代表应占一定比例,代表结构由各选举单位把握。
4.选举办法
(1)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提名学生团员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和学生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须经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所在团支部、班级召开会议选举产生。参加选举的人数应达到团支部或小班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获实际到会人数半数以上且票数最多者成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本专科学生团员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同时为学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即同一支部和小班提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不超过一人)。
(2)代表候选人提名:各小班提名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学院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汇总和资格审查后,由学院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按正式代表的120%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并公示5天。
(3)正式代表选举:代表候选人酝酿提名完成后,由学院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召集全院班长、支书会议(参加人数应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差额选举产生正式代表。
三、 具体日程及工作安排
10月25日:成立四川农业大学第十六次团员代表大会暨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生命科学学院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选举有关工作。
10月25-10月26日:学院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起草学院代表选举工作通知;
10月27日-11月1日:各小班通过选举提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11月1日:各小班提交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第十六次团员代表大会暨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统计表》),电子档发送至邮箱smkxtwxsbgs@163.com,纸质档于11月1日9:00-12:00交于十二教107B团办处,学院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对名单汇总并进行资格审查;
11月1日-11月2日:学院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酝酿代表候选人,并在学院网站公示5天;
11月7日:召集各小班班长、团支书,召开生命科学学院关于四川农业大学第十六次团员代表大会暨第十四次学生代表选举会议,选举产生正式代表;
11月8日:提交正式代表名单。
四、 工作要求
1.本次代表选举工作在学院党委的领导和团委的具体指导下负责选举工作的组织与开展;
2.学院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需对各小班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选举情况进行督察,各小班请提前至少一天联系督察员,督察表对应班级见《生命科学学院班级团、学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选举会议督查表》(附件2)。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第十六次团员代表大会暨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统计表
附件2:生命科学学院班级团、学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选举会议督查表
生命科学学院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
(学院团委代章)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