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团支部、共青团员:
一年来,在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坚强领导下,全院各团支部、团干部和广大团员青年聚焦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紧紧围绕团的根本任务、政治责任、工作主线,着力提升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团,在积极投身写好一流农大新篇章的火热实践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校团委拟在全校范围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和名额
项目 |
名额 |
备注 |
五四红旗团支部 |
7 |
奖金:1000元 |
五四标兵团支部 |
全校不超过10个 学院推荐0-1 |
奖金:1500元 |
优秀共青团干部 (学生) |
71 |
每个班级支部推荐不超过1人 |
20 |
团属学生组织优秀共青团干部数 |
优秀共青团员 |
164 |
支部间可调剂 |
优秀青年志愿者 |
按学院学生总人数的1%评选 |
具体人数以校团委划分为主 |
二、参评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
1.理论学习扎实。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基本制度,开展率不低于95%(依托“智慧团建”系统检测);团支部本学年至少组织化开展6次集中理论学习,“青年大学习”每期参学比不低于90%。
2.组织机制健全。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组织健全,班子团结,分工明确,核心作用发挥好。团干部政治素质好,积极上进,作风正派,工作负责,能够密切联系群众,表率作用发挥好;团支部成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推优入党工作扎实,效果好。组织生活、团日活动质量高,认真开展团员民主评议活动并有详细完整记录;按时做好团员发展、团费收缴等工作。原则上支部2021-2022年度“对标定级”结果为五星级团支部。
3.支部建设成效好。能结合时事热点开展活动,实事多,实效好,有特色。成员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任何违规违纪现象。学风浓,支部成员总平成绩80分以上,补考、重修率低于同年级同专业平均水平。
(二)五四标兵团支部
申报支部在2022-2023学年拟评为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支部能在理论学习、组织机制、支部建设等方面在全校基层团支部中起到标杆和示范引领作用。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
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行高尚,有浓厚的家国情怀。工作能力过硬,热爱团的工作,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带头完成每期“青年大学习”,工作作风优良,率先垂范,敢于担当,在同学中有较高认可度,年度团员教育评议获评优秀。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2022年度志愿服务增长时长不少于8小时(新生班级志愿服务增长时长不少于4小时)。任职一届以上(新生班级团干部需达到自进校起连续任职六个月以上),自然年度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小班前30%。
(四)优秀共青团员
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行高尚,有浓厚的家国情怀。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主动完成每期“青年大学习”,年度团员教育评议获评优秀。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2022年度志愿服务增长时长不低于8小时(新生班级志愿服务增长时长不低于4小时)。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自然年度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小班前25%。
(五)优秀青年志愿者
成为注册志愿者,能积极主动参加校院志愿服务活动,具有较强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乐于助人,在活动中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表现积极,并取得良好社会反响和认可。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表现良好,无任何不良嗜好和违规违纪现象,成绩优良,本学年内无重修补考记录。2022年度参加志愿服务增长时长不低于40小时。
三、组织实施
1.五四标兵团支部学院按0-1个,学生社团按雅安校区0-2个、成都校区0-2个、都江堰校区0-1个择优推荐进入答辩评选。
3.评优拟推结果须由各团支部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
4.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需由拟评集体和个人在学工系统统一填报审批,同时需将评优结果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四、日程安排
(一)团员教育评议结果补录(3月24日前)
(二)组织推荐(3月25日前)
各团支部按照本支部共青团员总数(数据参考本支部智慧团建)的10%进行优秀共青团员推荐(四舍五入),可额外补充1人作为支部调剂后备人选;各团支部可推荐优秀共青团干部1人,可额外补充1人作为支部调剂后备人选;调剂后备人选应在备注一栏中填写“后备”。2021-2022年度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校级优秀班集体可分别增加1个推荐名额。
各团支部须将候选人推荐先后顺序按序号排列。若有剩余名额,则按照同年级同专业、同年级、全院范围依次进行后备人选补充(同等条件下原则上按照自然年度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排名推荐),学院团属学生组织部门根据要求推荐优秀共青团干部候选人。
优秀青年志愿者以个人为单位进行申报,团支部汇总,附志愿时长证明材料(第二课堂成绩单记录和志愿四川记录皆可,相同活动不重复计入)。根据申报者个人志愿服务参与情况择优推荐。
(三)材料报送(3月25日12:00前)
1.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学生)、优秀青年志愿者:各本科生团支部填报民主推荐的优秀个人信息表(附件1)、研究生团支部填写信息汇总表(附件4)。各团支部收集、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后,将附件表和相关证明材料(青年大学习由学院统计认证,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本年度志愿公益二课/志愿四川服务时长、必修加权成绩需附截图证明;一经发现虚报材料,立即取消评优资格)打包压缩,以“支部名称+团内评优”(如生物201901班团支部团内评优)命名文件和邮件主题,邮件内容需将不同拟评项目放入对应拟评项目名称命名的文件夹中,于3月25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smkxzuzhibu@163.com。
2.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标兵团支部:满足申报条件且自愿申报的团支部,于3月25日前,将附件3和附件5及相关证明材料打包压缩,以“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命名文件并作为邮件主题,发送至邮箱smkxzuzhibu@163.com。
(四)资格审查、组织遴选(3月25日-29日)
对各团支部推荐的人员、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进行资格审查、材料审核,并提交学院评审。
(五)学院公示以及报送
1.3月29日至4月3日:院网公示2022-2023年度拟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和五四红旗团支部名单。公示期间,拟推荐个人和团支部通过学工系统进行相应评选项目申报,班主任审核(具体时间请关注相应通知)。
2.4月3日至4月7日:学院审核,向学校报送推荐材料。
五、注意事项
1.学生共青团干部包括:校团委、校区团委、学院团委直属部门干部;团支部书记、团支部副书记(班长)、宣传委员、组织委员;
2.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共青团员不重复参评;
3.青年大学习统计时间段为2022年第7期至2023年第2期;
4.自愿参评,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推荐评选,公示期被举报或经核实造假以及造成不良后果直接取消评优资格;
5.把握时间节点,及时有效的完成相关工作,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六、其他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如有疑问,请联系:
学生团委副书记蓝凡响:417371676(QQ)
团委组织建设部杜采遥:792814524(QQ)
团委发展培养部陈霜:1651833010(QQ)
共青团四川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委员会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