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落实共青团“全团大抓基层”工作要求,不断加强我院基层团组织建设,根据上级团组织相关专项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将2022-2023学年(下)基础团务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团支部及研究生团支部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开展有关工作:
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根据《全省基层建设重点工作提示单》要求,继续以“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为主题,以团支部组织化学习为基本方式,通过辨析式讨论、沉浸式体验、仪式化教育、社会化实践,持续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青少年中入耳入脑入心。全年,每个团支部开展不少于6次专题学习,年底召开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化学习支部参与率不低于95%。
二、团员发展
校团委将于4月下旬统一组织拟发展团员进行8学时的团课学习,并于五四青年节集中组织入团仪式。
三、新发展团员档案录入
1.入团志愿书中涉及的日期,均应符合正常时间顺序,依次为“团课学习记录”日期→“入团志愿”日期→“入团介绍人意见”日期→“支部大会决议”日期→“上级团委审批意见”日期,不能前后交错、顺序颠倒,若日期重合则依次顺延一天。
2.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的入团时间与支部大会通过的时间(即取得团籍的起始日期)保持一致。
3.入团志愿书中团课学习不少于8学时。
4.入团志愿书应按顺序生成PDF文件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20M,不能缺页、错页、模糊不清。
5.要明确发展团员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对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填写说明》(附件1)加强对新发展团员信息录入的准确性和电子档案的规范性的检查。
四、团费收缴
1.缴纳对象:2020至2022级本科生团员、2021至2022级研究生团员,毕业班已于上学期缴纳一年团费的此次无需上缴。
2.缴纳额度:学生团员每月需缴纳团费0.2元,结合工作实际6个月收取1次,共计1.2元/(人·半年)。应缴团费团员数以智慧团建系统为准。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和中共预备党员自愿缴纳团费。
3.收缴形式:团支书下载并打印《生命科学学院团支部团费缴纳名单》(附件2)及《生科院团费收缴存根》(附件3),于4月23日18:00-19:30将支部团费及存根纸质档交于12教107团委组织建设部值班同学处。
五、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
1.线上转出
方法一:团支书需收集本支部团员所要转入支部信息,由团支书登录智慧团建团支部后台进行批量转移。
方法二:毕业生团员本人登录智慧团建系统进行团籍转出申请,团支书审批通过。
2.线下转出
学院团委将统一为毕业生团员办理线下团籍转出(放入毕业生档案),若有特殊情况需自提团籍和办理组织关系介绍信请到12教105党委办公室彭雪老师处办理。团员证遗失的毕业生请联系组织建设部进行补办。
3.原则上全部应届毕业生团员需在毕业离校前转出团籍,请各团毕业生支部结合毕业生去向单位或学校相关要求,毕业前完成非升学团员组织关系转接,9月前完成所有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
六、其他工作
1.推进“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常态化,原则上每期学习率应达100%。
2.请各支部及时将教育评议、荣誉激励、推优入党等情况录入“智慧团建”,实现常态化记载。
3.各团支部规范开展主题班团活动,从严落实团旗团徽国家标准,做好违规使用团旗团徽等团内标识的排查整改。
4.持续做好延迟毕业团支部的团员团籍转出工作。
七、注意事项
1.团员发展及新发展团员档案录入工作由院组织建设部牵头负责,各班支委配合。
2.团费实交人数应与支部智慧团建中团员总人数相吻合。团费收缴方式支持电子支付渠道支付,支付时备注好团支部名称与转账人,并保存支付成功截图。
八、其他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如有疑问,请联系:
学生团委副书记蓝凡响:417371676(QQ)
团委组织建设部杜采遥:792814524(QQ)
团委发展培养部陈 霜:1651833010(QQ)
共青团四川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