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主题教育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关于面向广大团员和青年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通知》和《面向广大团员和青年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团支部专题学习工作指引》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每个团支部应结合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召开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同步完成团支部对标定级和年度团籍注册等基础团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专题组织生活会与团内民主评议
2.团支部“对标定级”
3.年度团籍注册
二、工作对象
1.专题组织生活会:全体共青团员(含2023年新发展团员)、青年学生。
2.团内民主评议:评议对象为全体共青团员(含担任团干部的党员和预备党员),其余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可自愿参加团员教育评议(参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需团内民主评议结果为优秀)。到会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2/3方可进行评议。各班自行下载打印2023-2024年度团员先进性评价民主测评表(附件4)分发给班上团员进行评议投票。
3.对标定级:各班团支部均需完成对标定级。(参评校级及以上五四红旗团支部对标定级需为5星;流动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4.年度团籍注册:全体共青团员。
三、日程安排
工作内容 |
具体安排 |
时间安排 |
专题组织生活会 |
将开展情况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的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板块。 |
12月20日前完成会议和系统录入 |
团内民主评议 |
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团员民主教育评议结果,将附件5、附件6电子档打包,主题命名为“班级+团员教育评议结果”发邮箱:smkxpy@163.com; 附件5、附件6纸质档于12月20日下午16:00-18:00交至12教107团委发展培养部。 12月22日完成学工系统录入(附件8)。 |
12月22日前 |
对标定级 |
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完成自评定级。 |
12月18日前 |
学院团委结合团支部自评结果,完成复核认定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完成结果录入。 |
12月20日前 |
年度团籍注册 |
在“智慧团建”系统完成相关操作。 |
12月23日前 |
四、注意事项
1.加强组织领导。学院团委要强化指导,抓好落实,专题组织生活会要做到支部全覆盖,支部成员全员参与。活动开展时应有指导教师、班主任或专职团干部参加。
2.严格民主评议。将民主评议结果作为“五四”评优、党校学习和推优入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凡民主评议敷衍、搞形式主义的团支部,将直接取消2023-2024年度五四评优资格。评议结果由学院团委审核后,由班主任或班长支书将评议结果及时录入学工系统(操作指引请参照附件8)。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如有疑问,请联系: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何依婷:2200615336(QQ);团委组织建设部刘月轩:1165857968(QQ);团委发展培养部唐彰伟:2535682176(QQ)。
4.各支部请至少提前三天联系团员教育评议助班团干(附件7)对议程进行监督打分。
共青团四川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委员会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