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班、各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同学: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9〕369号)、《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1〕164等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含2021级新生)贷款回执确认工作安排如下:
一、贷款对象和条件
1.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境外留学生,四川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同学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深贫县免费定向培养生等实施学费、住宿费免除且补助生活费的学生不能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
3.当年9月入学的退役复学学生、退役士兵学生,学费和住宿费之和低于8000元的,须联系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谢绝,学校不再录入回执。
4.办理了2021年生源地贷款但又应征入伍的学生,入伍前须及时联系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谢绝,学校不再录入回执。
5.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度,只能办理一次生源地贷款或校园地贷款。
二、国家助学贷款额度调整
(一)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二)额度调整时限:截止至2021年10月22日。
(三)具体操作说明,可见附件3和附件4。
三、工作日程安排及要求
9月25日之前以小班为单位填写汇总电子表格,并发给权益部负责同学(生工负责人:彭娇, 生技负责人:李林艾,生科负责人:张艳艳),各班电子表格将由各专业权益部负责同学私发给各小班负责同学(请小班负责同学私聊同学收集回执码,请勿将表格直接发到班级群中)。请班长和班助加入QQ群:641626422,并备注姓名+负责班级。
国家开发银行 |
其他银行 |
备注 |
在班级负责同学(班长或者班主任助理)处登记回执码。(请一定认真核对,保证回执码正确无误,否则将影响贷款。) |
直接前往雅安校区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综合行政楼一楼学生事务中心)。 |
四川省农信社助学贷款学生不需收集信息,学校会直接在系统录入,不需要学生本人提供额外信息。虽已办理贷款但暂不需要的可提前告知各班负责同学在表格中备注,学院汇总后报学生处,学生处统一谢绝。省外除国开行之外的其他银行贷款学生,可以直接拿回执材料到相应校区负责学生资助的老师处盖章即可。 |
四、工作要求
国家信用助学贷款是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奖助贷勤免补”中兜底线、保基本的项目,对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成长成才、助力脱贫攻坚、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具有重大意义。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做好政策宣传,积极开展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引导学生勤俭节约,努力向学、学以致用,增强就业和报效国家、服务社会能力。对提供虚假承诺、虚假申请材料骗取国家助学金贷款等资助的学生,除加强教育外,还要根据校规校纪进行处理。
五、工作联系人
联系人:刘老师0835-2885601
武同学13152735997
生命科学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