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团支部:
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组发〔2014〕)、《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青发〔2019〕9号)(附件1)文件要求,根据学校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24年春季学期入党积极分子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对象
向党组织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申请人成为入党积极分子。
二、推荐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思想表现好,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具有奉献精神,作风正派,团结同学,群众基础好,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
(二)经先锋岗审核并谈话;
(三)一年内无必修课挂科、重修记录;
(四)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已满六个月;
(五)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时间已满一年。
三、推荐名额
各团支部可推荐优秀共青团员的比例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
四、推荐程序
(一)团内推优
入党申请人向团支部表达本次被认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愿(可提供书面材料)。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根据入党申请人的日常表现,拟定推优初步人选名单,报请征求班主任老师意见,由班主任老师确定拟推优人选后,班团支部内部公示无异议,报送推荐结果。
(二)流程事项
1.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推优大会,先锋岗到会监督,班主任老师可到会指导。
2.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三分之二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3.班主任/先锋岗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推优人选进行自我评述,应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认识。
4.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5.团支委会同先锋岗、班主任,对进入考察的同学进行逐一讨论,不唯票,重点考察政治立场、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群众基础后,确定推优人员,在内部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推荐结果。
四、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一)团支部将推优结果报送至学生党建工作办公室青年先锋队,青年先锋队将推优名单反馈至党支部。
(二)各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召开支委会,邀请先锋岗列席,了解各推优人选情况,集体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三)各党支部报送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名单至学院党委备案,学院党委就拟确定对象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院党委向各学生党支部下发同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书面批复,通知各学生党支部将其纳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党组织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五、日程安排
(一)3月14日-16日:各团支部按附件1《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组织开展积极分子推优工作,请各团支部负责人仔细阅读并严格参照文件进行积极分子推优工作,结合本人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二)3月16日18:00前:各团支书将附件2《XXX团支部 2024年春季学期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拟推情况统计表》电子档发送至邮箱skqnxfd@163.com,文件命名为“专业班级-入党积极分子推荐”。
各团支部需组织各班拟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填写附件3《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推荐表》纸质档,于3月22日中午12:30—13:30将纸质档材料交至12教117(学生党建办公室)。
(三)3月17日:学院团委资格审查后将拟推对象名单提交学生党支部讨论确定并报院党委备案。
(四)3月18日-22日: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院网公示。
六、要求及其他
(一)提交的电子文档名单须按照模板填写。
(二)各班团支部在审核名单时注意核对信息,若出现大面积信息错误,下一年所在班团支部名额将会相应减少。
(三)在高中已成为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以及获得高中党校结业证书的学生,仍需占用所在党支部名额参加本期及以后党校培训,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在上报名单中备注。
(四)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
青年先锋队队长李姝琴(QQ:3426054670)
青年先锋队副队长姚扬洋(QQ:2587352114)。
生命科学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