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同学:
为发挥榜样作用,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学生积极进取,促进优良学风建设。学院将开展第七届“生命之星”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生命科学学院在读本科生
二、评选材料认定时间
2024-2025学年
三、评选基本条件
1.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德育素质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3.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4.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参评学年必修课和选修课初试成绩均全部合格;
5.完成参评学年体育健康测试且成绩合格(因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无法参加测试者除外)。
四、评选类别
(一)勤学之星
依据生命之星评分细则(附件2)积分制排名评选,各年级各专业各1人(大一年级不参评)。
(二)文体之星
具有文化、艺术或体育方面特长,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校级及以上报刊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网络新媒体平台发表文章。
2.积极参与文体活动,至少获得两次院级及以上表彰或奖励。
3.至少取得一项文化艺术类等级证书(如钢琴十级、古筝十级等)。
4.至少有一项体育运动达到国家运动员标准(如国家二级运动员等)。
(三)英语之星
依据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以考试时间2025年6月为准),由高到低遴选(数据来源于教务系统,无需自行申报)。
(四)勤阅之星
依据学校图书馆提供的进馆次数,由高到低遴选(数据来源于图书馆,无需自行申报)。
注:进馆次数相同时,以借阅次数多者优先。
(五)公益之星
1.i川农志愿公益分数较高,积极参与校内外志愿活动;
2.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良,在扶贫、助学等方面有典型事迹。
(六)科创之星
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良,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积极参加学术活动、竞赛或科研创新实践,作为第一负责人带领团队/个人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
2.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3.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活动,领办企业运营周期一年以上并取得突出成效。
(七)实干之星
综合素质良好,在学生工作中表现突出,并满足以下条件:
1.参评学年担任校院级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且考核等级为优秀;
2.参评学年获得“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等学生干部荣誉至少一次。
五、评选规则
除英语之星、勤阅之星依据系统数据直接遴选外,其余奖项均采用积分制,依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照生命之星评分细则(附件2)累计积分,按积分高低评选。
六、评选流程
1.填写申请学生登记表(附件1);
2.材料提交。以个人为单位汇总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544106657@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评选类别”;
3.学院审核材料并组织遴选;
4.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进行筛选与评分;
5.择优表彰。
七、名额设置及奖励
1.名额设置:勤学之星、文体之星、英语之星、勤阅之星、公益之星、科创之星每项最多评选10名;实干之星最多评选5名。
2.每人仅可获评一个奖项,不可重复;
3.参与者须满足基本条件方可进入评选;
4.若同时符合多项荣誉,需与本人确认最终申请类别;
5.奖励形式:荣誉证书。
八、日程安排
1.11月17日前:学生提交申请材料至指定邮箱;
2.11月18日-11月21日:学院组织遴选;
3.11月22日-11月26日:公示、表彰。
九、注意事项
1.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逾期提交视为无效;
2.为保障认定工作的正常开展,请各位申请人仔细检查个人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如发现材料存疑、造假等不诚信行为,将取消评选资格并上报学院团委;
3.如有疑问,请联系雷舒涵(QQ:1544106657)
生命科学学院学生会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