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2023、2024、2025级同学:
根据相关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协议及《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6〕11号)等规定要求,现将2026年八桂川缘助学金社会捐资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广西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在读学生。
二、评选指标
生命科学学院共1名,奖励金额1000元/名
三、评选条件
当学年内,获得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其他奖学金。
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全日制在校在读;
(4)德育素质成绩达到 80 分及以上;
(5)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6)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参评学年必修课和选修课初试成绩均全部合格;
(7)完成参评学年体质健康测试且成绩合格。(因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无法参加测试者除外)
2.参评条件
(1)已通过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2)广西籍学生;
(3)当前学年(2026-2027学年)无处分。
四、日程安排
(一)材料报送(10月24日18:00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1.“八桂川缘助学金”所有材料(附件1、附件2、感谢信、获奖证明及其他材料)请于规定时间前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3074260741@qq.com,邮件主题如:姓名+八桂川缘助学金;附件1纸质档(附件1需班主任签字)、附件2纸质档(具体格式参考附件3)、感谢信纸质档(感谢信格式参考附件4)、获奖证明及其他材料复印件,交至12教105党委办公室助管处,逾期视为放弃。
2.知恩于心,感恩于行。参评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的同学需向捐资方写一封感谢信,学校将选取部分感谢信寄给捐资方(手写、打印均可,格式参考附件4)。
(二)学院评审及公示报送(10月25日-10月27日)
学生奖励及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对审核通过的推荐人进行评审,并进行公示。
同时,通过公示的拟推荐人员班主任进行学工系统审核,学院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学院向学校报送推荐人员材料。
六、其他说明
1.参评学生填表一定要真实准确,凡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数据有误,获奖学生存在违纪或有不良嗜好,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或追回奖学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2.因各类奖金额度差异大,名额有限,无法具体分配到某一个年级专业,学院将结合实际情况择优评选,个别奖项可能会统一进行调整。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生命科学学院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