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同学:
按照学生管理工作规定,即日起开展2017-2018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平台
1. 班主任综合评价成绩、基本素养综合评价成绩的评定操作,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最终核算、查询等通过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113.54.11.26/sys/)进行。
2. 2015、2016级学生使用教务管理系统(http://jiaowu.sicau.edu.cn/)填报核算第二课堂成绩。
3. 2017级学生使用第二课堂成绩单系统填报第二课堂相关项目。
二、各部分成绩计算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课程成绩
课程成绩由教务处提供,直接导入系统。从大学一年级起累积计算,以教务管理系统认定的有效成绩和最终分值为准。转专业学生在转专业后的班级进行测评,开课课程性质、成绩及学分计算以教务系统的最新记录为准。
(二)第二课堂成绩
1. 2017级学生
“第二课堂成绩”由校团委直接提供,按照《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计算,学生申请及学院审核以校团委具体通知为准。
2. 2015、2016级学生
“第二课堂成绩”延用《本科教学管理办法》中的“创新创业(技能)评定成绩”,学生自大学一年级以后获得的项目均可申报,采取自主填报审核和部分项目由职能部门统一录入两种方式进行。具体项目及分值认定标准见附件1,成绩折算表见附件2。
(1)职能部门统一录入
由学校统一组织的赛事加分由相关职能部门录入分值,录入后无须审核直接生效。职能部门录入项目及负责老师见附件3。
(2)学生自主填报审核
除附件3中所列项目外,其余项目须由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自主填报,按要求审核。
I.学生填报(8月7日—9月3日)
登陆教务系统的个人用户界面→点击“创新创业实践”→点击“填报创新创业实践项目”导航栏→填报项目。学生填报内容未审核前可查看和删除,审核通过后不得进行修改和删除。
学生须如实填报,如有编造材料虚报作假者,一经查实计入不诚信记录,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奖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II.项目审核(9月3日—9月10日):项目审核包括班级审核小组初审及学院审核。
A.班级审核小组初审(9月3日—9月6日)
成立审核小组(9月3日前):班主任任组长,组建含班长、学习委员在内的不少于5人的班级审核小组,登陆学习委员及班主任账号查看班级学生网上填报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对本班学生网上填报情况进行初审(审核需使用学习委员密码)。小组名单须报学院备案,9月3日前,各班将班级审核小组名单(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smkxxxb@163.com(文件名为班级名称)。
审核依据:学生填报内容须向班级审核小组提供相关纸质版证明材料复印件(职能部门上传数据无须提供),具体要求如下:
①科技成果类须提交成果授予单位颁发的证书;
②公开发表文章须提交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
③学术会议论文交流须提交会议通知,论文集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
④竞赛获奖及技能认证类须提供相应证书,英语水平考试(PETS、雅思、新托福、GRE、WSK)须提供考试成绩单;
⑤其他语种证书及艺术体育类证书的颁证单位若非政府机构,须提供证书颁发机构的权威性证明;
⑥兴办创业实体须提供本人为法人的营业执照;社会调查须提供社会实践登记表或调查报告。
审核流程:登录个人教务系统→点击“学习委员”→输入班级密码进入班级管理页面→点击导航栏“创新学分”即可查看班级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项目数据→根据学生本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对学生填报内容进行审核(内容属实点击“学习委员审核通过”,否则不予通过)。
全班公布并上报(9月6日前):各班级将审核通过的项目在全班范围内予以公布,并将经班主任签字的审核项目汇总表及证明材料报送至学院(12教107A学院学生会办公室)。班级审核小组须认真审核项目,原则上学生填报数据经班级审核小组审核通过后不再更改。
B.学院完成审核(9月6日—9月10日)。
(三)基本素养综合评价成绩和班主任综合评价成绩
9月5日前,学院完成学年小班学风班风评价情况并确定等级比例,并报送各班级基本素养综合评价成绩和班主任综合评价成绩的等级比例至学生处核准。
9月10日前,小班和班主任按照《学生管理工作规定》的相应要求评议打分后确定相应等级,按等级确定成绩,班主任上传班级基本素养综合评价成绩和班主任综合评价成绩。
三、日程安排
创新创业实践分值评定安排 |
完成时间 |
内容 |
8月7日—9月3日 |
2015、2016级学生填报“创新创业实践分值”。 |
9月3日前 |
班级成立审核小组,并报学院备案,各班将班级审核小组名单(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smkxxxb@163.com(文件名为班级名称); |
9月6日前 |
各2015、2016级小班完成“创新创业实践分值”班级审核并于班级公布。 |
9月6日 |
各班将经班主任签字的审核项目汇总表及证明材料报送至十二教107A学院学生会办公室。 |
9月6日—10日 |
学院完成“创新创业实践分值”审核。 |
9月10日前 |
1.职能部门上传第二课堂、创新创业有关项目成绩; 2.学习成绩确定并导入系统。 |
9月14日 |
学校审定(委托学院分管书记终审),发布成绩。 |
基本素养综合评价成绩和班主任综合评价成绩评定安排 |
完成时间 |
内容 |
9月5日前 |
学院报送各班级基本素养综合评价成绩和班主任综合评价成绩等级比例。 |
9月5日—10日前 |
小班和班主任按照《学生管理工作规定》的相应要求评议打分后确定相应等级,按等级确定成绩。 |
9月10日前 |
班主任上传班级基本素养综合评价成绩和班主任综合评价成绩。 |
所有工作时间截止均为当日24:00,若与保送研究生工作时间相冲突,则另行调整通知。 |
五、联系方式
各职能部门录入数据及问题咨询老师见附件3,班级审核、学院审核由各级审核负责人员解释,政策疑问及其他问题可到各校区学生事务中心或电话咨询(028-86290668,钟老师)
附件一:2015、2016级创新创业实践分值认定标准
附件二:创新创业实践总分值与成绩对应表
附件三:职能部门录入“创新创业实践”分值负责老师列表
生命科学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