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24届毕业生:
为确保2024 届毕业生推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关于2024届毕业生推免遴选综合评价中“创新能力评价成绩”计分认定的
公告》中对“ 学术成果”认定的相关要求,现就第一次认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标准
1. 学术论文:署名为顺序第一作者(即排名包含导师、研究生)的已在线学术论文(不包含会议论文),只认1篇代表作,论文收录级别以论文在线当年科技处认定的级别为准件(附件1)。
2. 发明专利:署名为顺序第一作者(即排名包含导师、研究生)的发明专利,只记1件专利。
二、认定流程
(一)学院认定
1. 学院成立由专业负责人、教学督导(代表)、学术委员会(代表)组成的“ 学术成果板块” 认定工作组(以下简称“ 认定工作组”)。
2. 申请认定同学根据“ 创新能力评价体系” 中学术成果版块的认定标准,填写学术论文认定汇总表、发明专利认定汇总表(附件件2 、3 ),并按学院要求提交相关附件材料(包括并不限于学术论文实验设计、原始数据记录和数据分析、文章撰写等过程材料,发明专利设计方案和试验过程材料)。
3. 学院组织认定工作组对学生提交的学术论文、发明专利进行认定,给出认定结论并于公示不少于3天。
4. 学院上报认定汇总表。
(二)学校复核
学校对学院认定结论进行复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数据导入“ 创新能力评价成绩”计算系统。
三、注意事项
1.上报流程:需要办理的同学将文件纸质档于5月17日16:00—17:30提交到12教117(外);电子档材料包括件认定汇总表(附件2、3)和文件(PDF格式), 以“姓名+生命科学学院创新能力评价学术成果汇总材料” 命名压缩打包于5月17日12:00前报送至生命科学学院创新创业服务部邮箱smkxxykcb@163.com。
2. 认定工作中如有疑问,请联系: 刘老师QQ:776463962 电话:2885601。
3.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共青团四川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委员会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