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届毕业生团员:
为确保2023届毕业生团籍转出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上级团组织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转出流程
(一)线上转出(二选一)
1.团支书提前收集支部所有团员转出信息后,登录智慧团建系统进行批量操作。
2.毕业生团员本人登录智慧团建系统进行个人转移操作。
(二)线下转出
1.学院团委统一组织填写团员证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加盖学院团委公章并将纸质团籍档案放入毕业生学籍档案中一同寄出。
2.若有同学需自提纸质团籍档案的,可下载附件一填写打印提档申请,到12教105团委办公室彭雪老师处审核,审核盖章前往12教107提取档案。具体提取时间另行通知。
3.若转入单位需要开具团组织关系介绍信,请填写打印附件二,到12教105团委办公室彭雪老师处审核盖章,介绍信编号盖章时再确认填写。
二、转出类型
(一)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
1.由团支书或团员个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
2.若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可转入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或青年之家团组织。
(二)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
1.由团支书或团员个人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新生入学一个月内),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入相应团组织。
⒉升学的毕业生团员不得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团员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三)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
由团支书或团员本人在“智意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省级团委审核通过后,该生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进行集中管理。
(四)尚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
由团支书或团员本人通过“智惹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团员本人经常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原就读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保留团组织关系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签订“流动团员管理服务告知书”编入“流动团员团支部”建立联络群并进行集中管理,保留期满后及时进行转出。
(五)出国(境)学习、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
出国(境)学习、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优先转入原户籍地团支部,因特殊原因无法转入的团员也可由学校团组织保留团员组织关系,签订“流动团员管理服务告知书”编入“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学校集中管理。编入“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的流动团员应至少每6个月与所在团组织联系1次,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告知所在团组织。与团组织失去联系1年以上的团员停止团籍,停止团籍2年后无法联系的,按照自行脱团予以除名。没有正当理由,不按规定交纳团费,或连续6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按照自行脱团予以除名。
(六)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
学院团委须对此类学生团员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做好标记,待确定毕业时间后,按上述情况进行相应处理。由学校建立“延迟毕业团支部”集中管理。
三、工作要求
1.各项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流程 |
类别及要求 |
截止时间 |
线下转出 |
填写提档申请、团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及领取个人档案 |
6月15日 |
线上转出 |
流入社会毕业生团员 |
团组织关系转接发起率达100% |
毕业离校前 |
团组织关系转接接收率达100% |
8月31日 |
升学毕业学生团员 |
团组织关系转接发起和 接受率达100% |
9月10日 |
完成所有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 |
9月30日 |
1.提前做好学生毕业去向摸底,采取加群、建立联络表等方式加强沟通联络,防止毕业失联。应根据实际毕业去向开展转接工作。
2.毕业生团支部中的团员已全部完成转出的,应及时在系统中将该团支部删除。团员证遗失且符合补办条件的,由学院团委根据相关通知严格按照要求补办。毕业生团员进行团组织关系转出前务必缴清团费,否则不予办理。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若有疑问,请联系生命科学学院团委彭雪老师。
共青团四川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委员会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