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奖助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23年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和奖助项目
(一)参评荣誉称号须满足: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含公派出国留学或学校批准的国际校际交流学习研究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法律和校规校纪,未受到违法、违纪、违规处理;道德品质优良,无严重违背学术规范的行为;
3.如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培养环节和课程学分,且学业成绩优良,参评学年无缺考或出现考核不合格情况;
4.未超出基本修业年限(学制),按规定缴纳学费(含住宿费),按时完成学籍注册。
(二)特别说明
1.学制内,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参评;
2.优秀研究生干部应担任学生干部一年及以上,各二级研究生会成员须获得过“研究生会先进工作者”才能参评优秀研究生干部;
3.优秀毕业研究生是应届生参评,其中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中评选产生;
4.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当年不得重复获评。
二、评审组织
(一)生命科学学院2023年研究生奖励与资助评审委员会
主任:丁春邦
副主任:曾宪垠
成员:刘江、吴琦、姜延志、杜小刚、唐自钟、韩国全、彭雪、布同良、贾月月(研究生代表)
秘书:张玲
(二)纪检监督员:曹晓涵(地点12-406,电话:0835-2886653)
三、指标分配
荣誉称号 |
分配名额 |
优秀研究生 |
19 |
优秀研究生干部 (含班团、网格员、研究生会学生干部) |
9 |
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 |
6 |
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 |
3 |
四、时间安排
9月28日前,学生本人需下载填报《研究生荣誉称号申请表》、《生命科学学院2023年研究生荣誉称号申请情况一览表》,附上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导师审核签字)一并交至12教414尚佳蒙同学处,申请表、一览表电子版以“参评项目-学号-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18483682480@163.com;
10月9日前,学院组织评选,初评名单在院网公示3天;
10月10日报研究生院;
10月下旬经学校评审委员会审定后,研究生荣誉称号获评名单将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获评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再填写《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省优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双面打印一份,交培养单位盖章后由学生本人交办公室。
生命科学学院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