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团支部:
为贯彻落实好相关要求,加强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帮助同学们走进社区,院团委决定开展“劳动与安全”主题微实践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3月30日。
二、活动地点
各小班团支部及微实践团队结合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在学校教学区、操场、中小学、新文明实践中心、周边社区等地开展。
三、活动对象
全院21、22级小班团支部、全体23级微实践团队。
四、活动内容
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上好“开学安全第一课”。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组织观看〈开学安全第一课〉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开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防灾减灾、集体活动安全、防电诈等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上好“开学安全第一课”,不断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行为能力。组织学生收看学习安全教育视频,开展体验活动、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切实提升活动效果,强化学生安全意识。
团队可选择多种活动开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主题沙龙宣讲、安全演练、社区讲座、拍摄微视频、调研活动、公益活动等。鼓励多个团支部联合开展,参与活动的同学可获得赋美育基础分(文化艺术活动)板块基础分0.5分。其中,获评优秀奖团队在赋美育基础分(文化艺术活动)0.5分的基础上,再赋附加分,具体赋分如下:(1)22、23级赋美育附加分(文艺赛事奖励)0.5分,(2)21级赋美育基础分(文化艺术活动)1分。
五、注意事项
力戒形式主义,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把功夫放在突出实效上,鼓励进行形式创新,坚决防止活动形式化、套路化、表面化,确保活动成果显著。
六、其他事宜
1.活动报备。微实践活动开展前,至少提前24小时提交策划书给相应的实践部工作人员(信息表见附件1),策划书命名格式为“班级+劳动与安全策划书”,若有相关疑问,也可咨询相应工作人员。
2.活动记录。活动开展中,各小班应拍摄3张以上照片留档。
3.材料提交。活动结束后,小班团支部应撰写一篇活动新闻稿,将活动照片、参与人员名单(附件2)与新闻稿一并打包为压缩包,于3月31日前报送至院社会实践部邮箱:smkxsjb@163.com,材料命名格式为“班级+劳动与安全微实践材料”。
共青团四川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