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24届毕业班、毕业生:
请结合班级实际情况组织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是放入个人人事档案中的重要材料之一。人事档案事关学生的政治生命,请各毕业班、全体毕业生高度重视,学生须如实、规范填写《登记表》,避免影响本人毕业后政治审查、干部选拔任用、职务职称评审等关系个人发展的事宜。
2.请各毕业班通过组织班会等途径强调人事档案材料的重要性及其可能产生的影响,做好填表指导和内容审核工作。
3.《登记表》每人一份,请及时组织开展学生自我鉴定、班级鉴定并填表,以小班为单位收齐整理交学院,逐一审查核实并填好学院意见后交至校区所在学工部门复查、交学校盖章。(最终截止日期视毕业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二、填写要求
1.毕业生要对自己负责。填写前应仔细阅读《登记表》中的“填写说明”并严格参考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规范》进行填写,拟好草稿后先使用铅笔填写,检查无误后再用黑色签字笔誊写填写,保证字迹工整、清晰整洁、无涂改。《登记表》封面左上角须参考附件2《序号名单》使用铅笔写明序号。
2.学院党委办公室、辅导员及班主任要尽到对每一位毕业生的指导审核责任。班主任负责对毕业生所填内容进行审核,组织进行自我鉴定,填写班级鉴定意见;学院负责对毕业生自我鉴定和班级鉴定进行复审并规范填写院系意见,确保内容客观真实,语句通顺,字迹工整。
3.请各毕业班以班为单位于4月24日前工作时间到12-105党委办公室领取《登记表》,各班填写完成后按序号排序,以班为单位于5月10日中午12点前交回12-105党委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1.各毕业班要认真安排此项工作,将本通知内容及填表要求通知到每位毕业生。
2.请使用统一发放的《登记表》,自行打印、购买无效。
3.学院将逐份检查,未按要求填写的,将发还各班重新组织填写。(原则上只反馈一次)
四、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835-2885260;工作联系人:刘小艺老师
生命科学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