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主题教育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共青团中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每个团支部应结合年度团员教育评议召开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同步完成团支部对标定级和年度团籍注册等基础团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 专题组织生活会与团内民主评议
2. 团支部“对标定级”
3. 年度团籍注册
二、工作对象
1.专题组织生活会:全体共青团员(含2024年新发展团员)、青年学生。
2.团内民主评议:评议对象为全体共青团员(含担任团干部的党员和预备党员),其余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可自愿参加团员教育评议。参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需团内民主评议结果为优秀,到会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2/3可进行评议。
3.“对标定级”:除流动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外,其余团支部均需完成对标定级(参评校级及以上五四红旗团支部“对标定级”需为5星)。
4.年度团籍注册:全体共青团员。
三、主要安排
(一)开展会前学习
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学习以下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相关重要论述,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二)查找差距不足
团员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共青团员和青年的要求和期望,对照团员先进性评价标准,突出大学生团员树立投身国家重大战略和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的职业观、事业观,分享体会、查找不足、改进提高。
(三)召开组织生活会
1.一般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支部团员人数较多的,可先以团小组为单位召开、团员交流发言,再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总结,会上只安排支部书记、委员、团小组长发言。支部团员人数较少的,相邻相近的若干团支部联合召开。
2.组织生活会实到人数应不少于支部团员总数的2/3。团员因故不能到会可采取网络会议形式开展,具备条件的会场应悬挂团旗。
3.组织生活会应有学院专职团干、指导教师(班主任)参与指导。
4.组织生活会基本流程:
(1)齐唱团歌;
(2)团支部书记汇报团支部学习情况以及组织生活会准备情况,并结合团支部工作和个人实际交流体会认识;
(3)团支部委员、其他团员围绕个人表现、发挥团员作用等情况撰写自我评价材料,在支部大会上进行自我评价,其他团员对其评议,交流心得体会,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4)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民主测评投票;
(5)上级团组织负责人或本级党组织负责人点评讲话;
(6)重温入团誓词。
5.保留团籍的党员可不参加团员先进性评价和团员教育评议,如要参评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则必须参与团员教育评议,且结果为优秀。
(四)评价与结果运用
1.坚持民主集中制,根据《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围绕“有信仰、讲政治、重品行、争先锋、守纪律”五个方面,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先进性评价结果作为确定团员年度教育评议等次的主要依据。
2.开展团员教育评议会前请至少提前24小时联系助班团干进行会议监督(附件7),在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结合团员日常表现,支委会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研究提出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并记录(附件5),报学院团委审核批准后,由班主任在学工系统中上传支部评议结果(操作指引见附件6)。
3.确定评议等次,应注意“看票不唯票”,评议学生团员要防止唯分数、唯成绩。评议等次作为年度团籍注册、优秀团员和团干部评选、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
4.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30%以内(取参评人数乘以30%后,结果去尾、取整,不四舍五入)。评议等级为“优秀”的团员方可申请团内评优,学院应将评议结果作为推优入党的重要参考依据。触发《分领域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负面清单”情形的,年度不得评优,团组织应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
5.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支部书记或上级团组织负责人进行谈话、教育帮助。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暂缓团籍注册。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四、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
具体安排 |
时间安排 |
团内民主评议 |
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团员民主教育评议结果,同时在“学工系统”中录入团员民主教育评议结果。将《团员教育评议结果汇总表》(附件5)命名为“班级+团员教育评议结果”发送至邮箱smkxpy@163.com,将附件5、附件6纸质档于12月23日16:00-18:00交至12教117(外)团委办公室发展培养部值班处。 |
12月23前 |
对标定级 |
各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完成自评定级 |
12月20日前 |
学院团委结合团支部自评结果,完成复核认定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结果。 |
12月23日前 |
年度团籍注册 |
在“智慧团建”系统完成相关操作 |
12月24日前 |
注:因“智慧团建”系统中专题组织生活会、“对标定级”录入暂未开通,录入时间待后续通知。
五、注意事项
1.加强组织领导。活动开展时应有指导教师、班主任或专职团干部参加,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心得、装样子、走过场等现象,切实维护团内组织生活的严肃性。
2.严格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结果将作为团内评优、党校学习和推优入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凡民主评议敷衍、搞形式主义的学院团委或团支部,将直接取消2024-2025年度五四评优资格。
3.创新开展形式。组织生活会可与主题班团活动等结合开展。鼓励有条件的依托青年之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阵地场所开展,增强现场感、仪式感、庄重感。
4.做好团员教育评议监督。各支部请至少提前两天联系团员教育评议助班团干(附件7)对议程进行监督打分。
5.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如有疑问,请联系:
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 刘月轩:1165857968(QQ),
团委组织建设部 李 薇:1847585735(QQ),
团委发展培养部 苏宣文:2553413704(QQ)。
共青团四川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委员会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