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届毕业生:
为确保2026年推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关于2026年推免遴选综合评价中“创新能力评价成绩”计分认定的公告》中对“学术成果”认定的相关要求,现就第二次认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标准
(一)学术论文
署名为顺序第一作者(即排名包含导师、研究生)的已在线学术论文(不包含会议论文),只认1篇代表作,论文收录级别以论文在线当年科技处认定的级别为准(附件1)。
(二)发明专利
署名为顺序第一作者(即排名包含导师、研究生)的发明专利,只记1件专利。
二、认定流程
(一)学院认定
1.学院成立由专业负责人、教学督导(代表)、学术委员会(代表)组成的“学术成果版块”认定工作组(以下简称“认定工作组”)。
成员名单如下:刘江、刘杨、朱长文、刘贺贺、黄燕、程子彰、单志、曹晓涵、解萌。
2.申请认定同学根据“创新能力评价体系”中学术成果版块的认定标准,填写学术论文认定汇总表、发明专利认定汇总表(附件2、3),并按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支撑材料(包括并不限于学术论文实验设计、原始数据记录和数据分析、文章撰写等过程材料,发明专利设计方案和试验过程材料)。
3.学院组织认定工作组对学生提交的学术论文、发明专利进行认定,给出认定结论并公示不少于3天。
4.学院上报学术成果认定汇总表。
(二)学校复核
学校对学院认定结论进行复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数据导入“创新能力评价成绩”计算系统。
三、注意事项
1.本次认定统计2025年9月5日以前的学术成果。需办理的同学须将电子档材料包括件认定汇总表(附件2、3)、认定相关佐证支撑材料,以“姓名+班级创新能力评价学术成果申报”命名压缩打包于9月5日12:00前报送至学院科创服务部邮箱smkxxykcb@163.com。
2.如有疑问请联系:石雨鑫(QQ: 1376491933)、李璎珞(QQ: 2731247080)、克佳锐(QQ: 2940560347)。
3.学术论文只认1篇代表作,发明专利只记1件专利
4.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共青团四川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委员会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