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2022、2023、2024级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5年社会捐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4-2025学年生命科学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捐资奖学金评选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1.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在读学生。
2.陈育新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在读学生。
3.大北农励志奖学金
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在读学生,参评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科期间曾获得过“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不得再次申请。
二、类别及指标
1.优秀学生奖学金
名额:14名;奖励金额:5000元/生。
2.社会捐资奖学金
(1)陈育新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1名;奖励金额:12000元/生。
二等奖学金:3名;奖励金额:6000元/生。
三等奖学金:10名;奖励金额:2000元/生。
(2)大北农励志奖学金
名额:4名,奖励金额:2000元/生。
三、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全日制在校在读;
(4)德育素质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5)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6)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参评学年必修课和选修课初试成绩均全部合格;
(7)完成参评学年体质健康测试且成绩合格。(因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无法参加测试者除外)
2.参评条件
在满足第1点全部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按照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评选,如位点相同则比对课程成绩(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位点大小,位点小者优先。
当学年内,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或社会捐资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其他奖学金。
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
四、评选程序
1.学生自愿申请,小班进行资格审查(注:奖奖不重复,拟推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学金的同学不重复申报,后备人选可以申报优秀学生奖学金或社会捐资奖学金)。申报时,填写所要申请的奖项类别;陈育新优秀学生奖学金,除一等奖学金的申请者须注明奖项类别和金额外,二、三等奖学金不用填写奖项类别和金额。
2.学院对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各奖项申请情况和名额,在同奖项内(陈育新优秀学生奖学金一、二、三等奖算同一奖项)按同年级同专业综合学业成绩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评选,如同年级同专业综合学业成绩位点相同,则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位点小者优先。
陈育新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中,学院将从陈育新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的申请者中,根据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及申报材料情况,按一定比例选择同学进入答辩环节。进入答辩的同学需自行提前准备答辩所需PPT,答辩时间为5分钟陈述,3分钟问答(具体答辩时间、地点见后续通知)。最后根据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和答辩情况确定陈育新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人选,申请陈育新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的落选人员与其他陈育新优秀奖学金申请者,按同年级同专业综合学业成绩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评选,确定二、三等奖学金人选。
五、日程安排
1.班级推荐(9月26日-10月14日)
符合参评条件的同学自愿申报。在学工系统进行相关项目申报(只交表格材料未在系统申报视为放弃),并填写《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捐资奖学金申报学生情况统计表》(附件1);班级对申请人员进行参评资格审查。
2.材料报送(10月15日10:00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将填写好的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和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以班级为单位报送至学院。
(1)“优秀学生奖学金”所有材料请于规定时间前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3286093400@qq.com,邮件主题如:张三+具体申请的奖项名称;附件纸质档(附件1需班主任签字)、获奖证明及其他材料复印件,交至12教105党委办公室助管处,逾期视为放弃。
(2)“社会捐资奖学金”所有材料请于规定时间前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1544106657@qq.com,邮件主题如:李四+具体申请的奖项名称;附件纸质档(附件1需班主任签字)、获奖证明及其他材料复印件,交至12教105党委办公室助管处,逾期视为放弃。
(3)知恩于心,感恩于行。参评社会捐资奖学金的同学需向捐资方写一封感谢信,学校将选取部分感谢信寄给捐资方(手写、打印均可,参考附件2)。
(4)大北农励志奖学金除上述材料外,还需填写申请表(附件3,要求手工填写,有照片。参考附件4),并提供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和学生证复印件(照片页和注册页复印在一张纸上)。
3.学院审核(10月15日-16日)
学院对申报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形式审查,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参评同学准备答辩,陈育新奖学金一等奖答辩拟定于16日。
4.学院评审及公示报送(10月16日-10月21日)
学生奖励及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对审核通过的推荐人进行评审,并进行公示。
同时,通过公示的拟推荐人员班主任进行学工系统审核,学院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学院向学校报送推荐人员材料。
六、其他说明
1.各小班须按照参评条件要求严格审核申请人参评条件,规范推荐程序,如推荐人员和申报材料不符合参评条件,学院将取消推荐,名额不再递补。
2.参评学生填表一定要真实准确,凡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数据有误,获奖学生存在违纪或有不良嗜好,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或追回奖学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3.因“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捐资奖学金”奖金额度差异大,名额有限,无法具体分配到某一个年级专业,学院将结合实际情况择优评选,个别奖项可能会统一进行调整。
4.2024级转专业同学均在原班级参评。
5.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生命科学学院
2025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