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团组织建设,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现将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基础团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生团组织关系转接
1.根据从严治团有关要求,各团支部要扎实做好新生团组织关系线上、线下转接和团籍档案整理。(团组织关系材料包括:入团志愿书、团员证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2.在办理转接时,需统一使用黑色签字笔在团员证上签注“注册”,在对应位置填写转入时间,如“X月X日”、转入原因“升学”等内容并统计好注册情况。
3.严格审核新生团员档案材料。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第二十三条:团员档案遗失或不完整的,一般由其隶属团组织或入团时所在单位团组织出具证明。团员身份核实无误的,可按程序补办团员登记表、团员证等作为团员身份证明,不补办入团志愿书。团员档案审核无误后方可通过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相关工作应于10月31日前完成。
二、团内信息统计
学院将以2025年10月10日实际数据为基础,填报四川农业大学2025-2026学年度(上)团内信息统计表(附件1),并于10月16日中午12:00前将附件电子档命名为“XX学院团内信息统计”发送至邮箱:sicauxtwzzbcd@163.com。
三、团费收缴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十三条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年度团费收缴工作安排如下:
1.学生团员每月应缴纳团费0.2元。学校按每6个月集中收取一次。各学院团委在上缴周期内应妥善保管团费,并建立清晰的月度收缴台账。应缴纳团费的团员人数以智慧团建系统数据为准。
2.学院在2025年12月15日前将所收缴团费按比例(收缴团费总额的40%留存本单位)上交至校团委团费专用账户02640300,其余团费存至学院团费专用账户,并规范使用团费。财务缴费证明扫描件电子档发送至邮箱:sicauxtwzzbcd@163.com。
四、团员发展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程序,2025年下半年发展批次的入团积极分子确定及培养考察工作应已全面展开。为确保本批次发展团员工作能够在12月底前规范、顺利完成,现将关键程序与时间节点提示如下:
1. 入团积极分子须经过不少于3个月的团前教育培养,方能履行后续发展程序。请各单位务必核查工作进度,确保培养周期满足规定时限,为12月底前完成全部发展手续预留充足时间。
2.各团支部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及《四川农业大学发展团员工作实施细则》(附件2)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对发展对象从道德修养、能力素质、纪律执行、群众基础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确保发展质量与程序规范。
3.各团支部需明确发展团员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结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填写说明(附件3),加强对团员档案规范性审查。学院将自行举办不少于8个学时的入团教育培训班,并开展入团仪式。12月27日前参照《新发展团员录入操作指引》(附件4)将2025年秋季学期新发展团员信息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五、规范“智慧团建”系统中空壳、超大团支部
1.空壳团支部:成员已全部毕业并迁出的,由学院团委负责,统一进行删除处理;成员未毕业的,由学院团委牵头,核实支部情况,将支部支委和未录入的团员及时规范录入“智慧团建”系统,若属重复录入或错建的支部,需进行删除处理。
2.超大团支部:根据《普通中等(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团员50人以上可建立团的总支部委员会。学院团委需根据实际对此类团支部进行拆分(支部成员<50人),规范组织体系;流动团员团支部、待接转团支部,由学院团委指导督促相关支部管理员及时联系团员,持续推进团组织关系转接的办理。学院团委需在10月31日前完成智慧团建系统中的空壳、超大团支部整改。
六、团员教育评议
1.开展组织生活会对全体团员(含担任团干部的党员和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评议,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可自愿参与团员教育评议。到会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评议。
2.团员评议等级结果应以支部为单位,报学院团委审核批准后,由班主任在学工系统中上传支部评议结果。
3.评议等级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各等级评价标准,详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附件5)。
4.评议等级为“优秀”的团员方可在2026年春季学期申请团内评优个人项目评选,学院会将评议结果作为推优入党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团内激励记载
学院团委将全面梳理支部团员所获入团激励、评议激励、荣誉激励、机会激励、发展激励等各项激励情况,并及时将团员在2020年及之后所获得的团内激励情况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已录入的情况无需重复录入)。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及操作指引(附件6-7)。
八、主题教育实践
主题教育实践录入根据共青团中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团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团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按照增强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的要求,加强和规范团内政治生活,不断推进组织生活内容和方式创新。团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团支部团员大会形式召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九、其他工作
1.学院团委将再次核实支部团员组织关系是否已全部转接到现所在支部;已转出团员的组织关系是否已全部转出并被接收。
2.做好新生非团员的入团发展工作,引导新生团员注册“志愿四川”。
3.做好团员、新发展团员团纪教育培训、基础团务培训,了解智慧团建、三会两制一课、团组织生活、班团活动、团员发展等基础知识。
十、其他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如有疑问,请联系:
团委发展培养部黄丹青:1482290081(QQ)
团委组织建设部李雨桐:360146834(QQ)
附件:
1.《四川农业大学2025-2026学年度(上)团内信息统计表》
2.《四川农业大学发展团员工作实施细则》
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填写说明
4.《新发展团员录入操作指引》
5.《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
6.《关于使用“智慧团建”系统“团内激励”功能的通知及操作指引》
7.《“智慧团建”系统团内激励记载操作指引》
共青团四川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委员会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