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小班:
为切实做好2019年本科生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凡是对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的2016级、2017级和2018级在校本科生均可以团队形式申报科研项目,2018级新生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
2.参加者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素质、责任心和团队精神,学有余力,成绩优秀或学有专长。具有一定科研素质,创新意识强,独立工作能力强者优先。
3.已参加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未结题的学生,此次不能申报,每个学生只能申报参加一个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
二、申报程序及遴选办法
学生从《2019年四川农业大学本科生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题目》(附件1)中选择科研项目,填写《四川农业大学本科生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并于2018年12月12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交指导老师所在学院。学院对申报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及指导教师对申报项目进行评选,并于2018年12月1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评选出的项目申报书及《2019年四川农业大学本科生科研兴趣培养计划立项情况表》(附件3)纸质及电子版报教务处。每个项目最多确定一个学生团队。教务处汇总审核后公布立项结果。
三、经费资助
1.学校对每位教师指导的1个科研兴趣项目进行1:1配套资助,自然科学类每项资助2000元,人文社科类每项资助1000元,其余项目由教师自行资助。
2.学校资助的项目在财务处建立“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账号,项目负责人(学生)负责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报账时需经指导教师签字认可。教师自行资助的项目不再单独建立账号,经费在教师科研账号报销。
四、项目管理
1.项目执行时间从正式公布立项之日算起,完成时间一般为1-2年。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离校前完成结题工作。
2.科研兴趣培养计划项目立项一经学校批准,项目负责人需在网上提交申报书。并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制定出具体方案,经指导教师同意并进行论证后开始研究工作。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学生应及时向教师汇报研究进展情况,并认真做好研究工作记录及经费使用记录等。
3.指导教师应本着注重培养科学精神、科学态度和科学方法的原则,负责对学生科研项目小组的工作进行全方位指导。
4.项目完成以后,项目负责人须按要求提交结题材料,并参与学院组织的结题答辩,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结题情况统一报教务处。
5.项目结题验收合格后,将按规定计算指导教师工作量,并给参与学生计算相应的创新创业实践分值、综测成绩加分以及第二课堂分值。
6.项目结题后,团队负责人和指导教师需到财务处做好经费结算工作,教务处将在项目结题后对科研兴趣账户进行注销。
联系人:母老师 0835-2882478
纸质材料收集人:
雅安校区 母老师 综合楼一楼教务管理中心
成都校区 白老师 一教教务管理中心
都江堰校区 杨老师 综合大楼二楼教务管理中心
教 务 处
2018年 11 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