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2017级同学: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本科教学管理办法》(校教发〔2018〕2号)要求,学校将开展2017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原则
1.校区间不转专业。教学资源许可情况下,尽量满足校区内转专业需求。
2.体育类、艺术类学生只能在同类专业中互转。职教师资类学生只能在本类相同科类专业中互转。
3.各接收专业的年级在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00人。当申请转入专业的学生人数超过教学资源容量时,由转入学院组织考核,择优确定转入学生。
4.已休学、保留学籍和定向生不得转专业。
二、程序
本次转专业可同时填报两个专业志愿,按志愿先后顺序审核。
1. 学生网上申请:12月7日-12月11日
(在该时间段学生可一次性填报两个志愿,并可根据教学管理平台实时提供的专业申请人数调整志愿)
2. 转出院网上审核申请:12月12日
3. 转入院网上审核申请:12月13日-14日
(若申请人数超过教学资源容量须进行综合测试,有关事宜另行通知;若第一志愿转入人数超过专业容量,不再接收第二志愿)
4. 教务处审核并报学校审批: 12月17日
5. 公示转专业结果:12月18日-24日
(学生在此期间可提交由本人签名的撤销转专业书面申请;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间向教务处书面反映)
6. 学生查询转专业结果:12月25日
三、学籍与培养
1. 转专业学生应完成本学期已选课程学习;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在春季学期开学时到转入学院报到注册,新专业学籍正式生效。
2.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执行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学费收取标准。学院负责指导转入学生的课程免修、补修、选课等工作。
四、特别提示
1. 转专业需慎重。学生应根据自身兴趣做出选择,并征得家长同意,切忌盲目跟风;转专业后将涉及补修课程和缴纳超学分学费等问题,同时有延迟毕业的可能性,请谨慎考虑。
2. 转专业时间紧、环节多,申请转专业的同学在此期间密切关注教务管理平台主页的通知和信息。
3. 为使转专业成功率较高,填报第一、二志愿时可以有一定的梯度。
4. 转专业工作结束后,学生须服从宿舍管理部门的寝室调整安排。
咨询电话: 0835-2882252 陈老师
教务处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