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实习是所有专业的重要实践环节,按照四川农业大学《本科教学管理办法》(校教发【2020】6号),每位学生都须进行毕业实习,现结合学校相关文件就毕业生的毕业实习安排如下:
1、学生应结合毕业论文在第8学期开展毕业实习工作,实习时间不少于2个月。
2、毕业实习可在校内相关实验室进行,也可自主联系到校外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但须保证毕业论文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3、导师应对学生的毕业实习进行严格管理和全程指导,定期检查工作进度和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问题。学院及时掌握学生实习的总体状况,强化对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学生的管理,严格实习要求、加强监督检查,杜绝放任自流,确保实习质量。
4、学生毕业实习返校后,应向导师提交毕业实习鉴定表(含实习总结和实习单位鉴定意见),在校内相关实验室开展毕业实习的,实习单位鉴定意见可由学院出具。实习总结的内容包括:实习单位、实习起止时间、实习内容、主要收获及心得体会,对实习的意见和建议,字数不少于2000字。
5、毕业实习成绩由导师根据学生实习表现、实习总结和毕业单位鉴定意见进行综合评分。成绩计分方式均为百分制。
6、实习期间,学生应强化安全和责任意识,确保实习工作安全顺利。
生命科学学院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