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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5-2016年度团内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

作者: 审稿: 点击:次 发布时间:2016-03-11 18:00

各支部班长、团支书: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群团工作部署,加强我校团员青年的教育和管理,全面提高团员队伍的综合素质,营造优良校风学风,现就2015-2016年度团内民主评议工作安排如下:

一、 评议内容

由各团支部引导团员按照《团章》规定的团员标准,对自己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进行回顾,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检查。重点检查理想、信念方面,检查自己是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检查自己是否学习刻苦努力,生活勤俭节约,工作认真负责;检查自己是否积极主动参与到各级团组织开展的校园文化活动中。团员干部检查自己是否在团员青年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是否投入到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和建设中,是否认真履行本职工作,带头加强学习、增强理论修养、提升工作能力。通过对照检查、学习总结,进一步将思想与行动达成统一,找准问题,增添措施。努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使自己成为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勇于实践的青年模范。

二、 时间及要求

1.评议内容时间范围:2015年5月—2016年4月

2.评议对象:四川农业大学2016年4月在册的全体共青团员(含担任团干部的党员)。

3.评议要求:民主评议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依照《团章》要求,对照团员标准,认真检查自己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评促改,全面促进我校共青团员的成长成才。

4.评议工作安排:各支部需在2016年3月20日—4月4日安排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各支部须填写《民主生活会信息统计表》(附件1),并于3月14日前发至学院团委组织部邮箱(smkxzuzhibu@163.com)

三、 评议方式

每一位团员在客观、公正的前提下,开展善意的批评与帮助。在民主评议过程中,团员干部要发挥其表率作用,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于律己,自觉接受同学监督,保证民主生活会顺利进行和取得较好成效。

四、 考评方法

考评工作组由校(区)团委组织部成员、学院组织部委员级以上学生干部构成。工作组分小组对学院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交叉抽查。

五、 相关要求

1.团内民主评议是强化团员意识,规范基层团建的基本制度,凡民主评议敷衍、走过场的团支部,取消今年评优资格。

2.民主评议结果作为五·四推优、党校学习和推优入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本次民主评议由校考评小组和学院团委组织部共同评定。校上抽查支部最终分数以校考评小组为准,未被校上抽查支部最终分数以院团委组织部考察为准。最终分数低于60分或分数排名位于全院13名以后的支部(共25个支部)取消本学年优秀支部、优秀团干评选资格。

附件1:民主生活会信息统计表

四川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团委

201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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